Ⅰ sas區塊鏈合法嗎
sas區塊鏈不合法,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面向境內居民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騙來的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較大。
二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有的還利用名人「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花樣翻新的各種名目發行虛擬貨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1)區塊鏈博彩項目合法擴展閱讀
在網信辦備案的區塊鏈服務關鍵要素:技術上是區塊鏈、形式上是網站或APP、對象上是社會公眾、內容上是信息服務。
根據實操以及備案指南的要求:
(1)以公有鏈、聯盟鏈和BasS為主的平台模式;
(2)區塊鏈礦池服務;
(3)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在線媒體及社區平台;
(4)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服務和解決方案;
(5)區塊鏈在實體領域落地的服務和應用。以上一旦涉及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將納入《規定》規制的「區塊鏈信息服務」范疇。
Ⅱ 區塊鏈數字貨幣合法嗎
區塊鏈數字貨幣在國內是不合法的。早在2017年9月,央行和銀監會等多個官方部門發布了文件,禁止數字貨幣在中國流通和交易。所以,數字貨幣在中國是非法的。
區塊鏈這種技術國家是承認的,但是由於我國的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並沒有一個完善的監管機制,所以國家才會在短期禁止數字貨幣的交易,用來保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其實區塊鏈的好處國家是肯定的,但是區塊鏈的出現,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由於大部分群眾是不懂區塊鏈的,被不法分子花言巧語哄騙後,就將自己的資金「送」給了不法份子。正是因為這樣,國家才制止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的發展,主要是為了保護群眾。
但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2019年1月10日發布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並於2019年2月15日開始實施。在《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國家明確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促進區塊鏈技術和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說明國家已經有了健全了區塊鏈管理辦法,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區塊鏈數字貨幣在國內會變成合法項目。
Ⅲ 區塊鏈項目做法律合規有哪些方式
隨著區塊鏈的發展,區塊鏈行業ICO項目和交易所也是越來越多,這么多的項目應該如何去合規發展呢?
目前的區塊鏈項目合規分為兩個版塊:
一,區塊鏈發幣項目合規:基金會+法律合規意見書
常說的ICO,IEO, 等等,首先我們是先搭建海外主體,一般發幣主體選擇新加坡基金會是比較多的。就是XX FOUNDATION LTD.形式的非盈利公司。最後由新加坡律師出具一份法律合規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的內容包含了一個白皮書的修改和TOKEN非證券化證明,主要就是讓項目符合新加坡的法律。項目後期對接交易所上幣也需要用到這個法律意見書。
二,區塊鏈交易所項目合規:主體公司+數字貨幣交易牌照:
牌照作為平台重要的合規文件之一。就相當於一個經營許可證,特別是火幣相繼拿下日本牌照、美國牌照以及在申請加拿大牌照之後,牌照更是被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獲得美國MSB牌照也就意味著火幣可以在美國大多數州合理的開展業務了。這就是目前各大平台紛紛開始申請牌照的原因,要想正規合法的開展業務就要申請牌照。
例如:美國MSB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愛沙尼亞MTR數字貨幣+錢包雙牌照,澳洲AUSTRAC數字貨幣牌照等。
美國MSB牌照的作用:
1.美國MSB牌照名氣大,包裝平台,好宣傳。
2. 平台合規化,規避交易。
3.可以增加客戶的信任度、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可以讓平台更好更快的合規發展。
MSB牌照的優勢
1.投資者認可--美國的公司法律及金融業監管非常完善,擁有美國牌照,會讓您的數 字貨幣交易平台更受全球投資者的認可。
2.獲得權威批准--獲得美國財政部的權威批准,您可以在美國及全球開展相關業 務,即代表對數字貨幣平台的合規監管。
3.成為一線平台-- MSB 牌照也是全球數字貨幣交易機構標配的牌照。Coinbase, Bitfinex,Poloiex,火幣網,ok,幣安交易所等平台均持有此牌照開展經營。
4.多元化服務-- MSB 牌照準許貨幣兌換及發送服務,使您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需 求,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務。
為什麼牌照對於交易平台如此重要, 首先從傳統外滙圈的人都知道外滙平台有監管牌照的重要性,就是這樣傳統的模式也會造就未來的交易平台。所以牌照也必定成為發展的一波趨勢
Ⅳ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案,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
區塊鏈是一種帶有數據“散列驗證”功能的資料庫,目的是為了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適用於金融、保險、公益、公共服務、移動通信等領域,所以,近年來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區塊鏈,用於網路賭博,來謀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鹽城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的賭博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參賭人員高達7.3萬餘人,涉案資金更是高達80億元,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
一、區塊鏈犯罪初露矛頭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幣是由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應用在公共區塊鏈。這款賭博應用日參與人員有一萬餘人,日投注金額1000餘萬元,參與賭博方式就是我們常見水果機、紅黑大戰等。
你有被引流去參與虛擬貨幣賭博的經歷嗎?
Ⅳ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5)區塊鏈博彩項目合法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Ⅵ 區塊鏈彩票項目是騙局嗎
肯定是。網上銷售彩票早被國家禁止了,所有網上銷售的彩票現在都是虛擬的。他們開始會讓人虛擬中點小錢,然後讓你加大投注,最後血本無歸,千萬別參與。
Ⅶ fuu是什麼貨幣合法嗎
數字貨幣,目前好像在我國虛擬貨幣只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吧。
Ⅷ 區塊鏈項目怎麼做法律合規呢
國內對於做區塊鏈項目還是比較保守的,區塊鏈項目總是涉及一個衍生行業那就是數字貨幣交易,想做項目國內又不允許,那怎麼辦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額外再加上相關法律意見書,來證明所做的項目是不違背新加坡現行法律法規的,像比原鏈、萊特幣等都是這種操作。
注冊好基金會主體之後還需要做後期的法律合規,目的主要是需要和違法犯罪劃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說了不算。因為做區塊鏈的一定少不了數字代幣,說白了,國內還是數字貨幣帶動區塊鏈普及的,可事實呢?數字貨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小小的應用。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發展涉及的違規面比較廣:
傳銷
非法集資
洗錢
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經營
跨國外匯犯罪
為恐怖主義資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也不同,中國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發展項目,比如新加坡、泰國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當地的法律法規,那項目是否合法誰說了算呢?兩種途徑:申請正式的數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那目前後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
Ⅸ 區塊鏈是合法的嗎
區塊鏈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 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 經營范圍 由 公司章程 規定,並依法登記。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Ⅹ 請問一家打著區塊鏈旗號做互聯網投資的項目,包括資金盤虛擬貨幣這一類。是正規合法的嗎
近期,海南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